肇庆端州区往来港澳通行证多次有效签注初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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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2)申请商务签注可是异地户籍。

二、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

交验原件。

交验原件。

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也可委托办证员代办)。

亲属在港澳定居的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亲属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免交验原件,超过一年后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以外的其他亲属的,两年内再次申请,免交验原件,超过两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交验原件。

亲属在港澳定居的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亲属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免交验原件,超过一年后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以外的其他亲属的,两年内再次申请,免交验原件,超过两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交验原件。

亲属在港澳定居的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亲属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免交验原件,超过一年后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以外的其他亲属的,两年内再次申请,免交验原件,超过两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交验原件。

有效期一年以上,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亲属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免交,超过一年后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提交;探望配偶和姻亲以外的其他亲属的,两年内再次申请,免交,超过两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提交。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亲属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免交,超过一年后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提交;探望配偶和姻亲以外的其他亲属的,两年内再次申请,免交,超过两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提交。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亲属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免交,超过一年后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提交;探望配偶和姻亲以外的其他亲属的,两年内再次申请,免交,超过两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提交。

在香港或澳门就学的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如出生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配偶和姻亲亲属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免交,超过一年后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提交;探望配偶和姻亲以外的其他亲属的,两年内再次申请,免交,超过两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重新提交。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一律不用加具任何意见。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

五、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

七、办理费用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一)在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二)填写申请表(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夫妻团聚,须提交合法婚姻证明,以及配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二)去香港、澳门照顾年老体弱父母或者无依无靠的老人、儿童投靠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交与香港、澳门亲属关系及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三)继承或者处理产业,须提交产业状况和合法继承权的证明;(四)探望在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交亲属函件;时间急迫的,应尽可能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五)会见台湾亲属或者会见居住国外的亲属,须提交亲属到达香港、澳门日期的确切证明。

第十三条内地公民申请去香港、澳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二)不属于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情形的;(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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