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普通护照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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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生活条件好了,交通工具也发达了,很多人出国旅游、学习、做生意等都十分方便,而人们前往其他国家都需要办理出国护照,作为进出其他国家的合法证件,护照签发也分为很多种情况,一般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即可,下面为大家解答一下在济宁市普通护照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济宁市普通护照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济宁市普通护照签发受理条件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三、济宁市普通护照签发办理地点

1.市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洸河路27-2号)公民业务(05、06、07、08)及各县市区出入境管理部门;

2.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太白湖区圣贤路7号)公安综合服务窗口C09。

综上所述,在济宁市每年都有很多人因为学习、工作、旅游等出国的,首先需要办理护照,获得进入其他国家的合法证明手续,办理普通护照申请人可以到市行政辖区内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进行,有需要的朋友也可以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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