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是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每年通过边境进入桂林旅游的外国人是非常多的,当然了,桂林市民也可以办理护照或者是出入境通行证去到外国。桂林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桂林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桂林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办理流程
1、凭身份证到窗口领取申请表
2、领取申请表
3、照相(可提供符合公安部技术标准的数码照片和相纸相片)
4、复印(可使用自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5、受理窗口受理
6、缴费窗口交费
7、出入境管理局审批
8、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
9、发证窗口取证
三、桂林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理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之后,要妥善的保管好,发现出入境通行证遗失后,要去办理补发。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与护照签发是许多的共同之处,两者在使用上面是有区别的,使用的地方不同。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去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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