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普通护照签发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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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中国公民想要去哪个国家留学的,在前往别的国家之前,必须先依法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的,该公民只有持有普通护照才可顺利的出国的。毕竟普通护照是来往返两国的通行凭证。在桂林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应该按照哪些规定来办理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桂林普通护照签发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桂林普通护照签发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在桂林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因前往外国学习、旅行或者学习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人员,才可向有关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普通护照都是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的其他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的受理该业务的驻外机构签发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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