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国的公民在国外有自己的亲戚时,想要去国外探亲的,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在去国外之前,必须要先办理普通护照的。想要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的公民,必须携带相关的材料,相关的机构才会允许办理的。在南宁办理该业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南宁普通护照签发需要什么资料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且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监护人的委托说明。
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换发护照的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补发护照的,还需提交损毁护照。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应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外省调控地区人员异地申请普通护照,按户籍所在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南宁普通护照签发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在南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时,必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在办理该业务时,申请人也必须提供办理该业务所需的材料的,办理该业务的人员,可以参考上面第一项列出的详细材料内容。如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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