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办理时间是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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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出入边境的重要证件,如果没有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不能在边境地区随意的出入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需要一定的费用。那么盐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盐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时制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盐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的办理材料

1、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原件(单位工作人员)

2、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原件(无工作单位人员)

3、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盐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序号42,项目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实施机关 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

第九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二条 经省级公安、旅游部门批准,旅游公司组织赴边境管理区旅游的人员,应当在出发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边境通行证》。

综合以上介绍,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在盐城办理,需要按要求准备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办理材料,有工作单位人员和无工作单位人员所准备的材料会有所区别。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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