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签证政策
配偶移民签证对于那些希望同他们的直接伴侣团聚并一起在澳大利亚居住的人来说特别重要。该类别赋予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者公民可以申请其居住在国外的伴侣到澳大利亚一起生活的权力。
对移民计划来说,“配偶”这个词意思是丈夫,妻子,或者澳大利亚担保人的实际伴侣。配偶移民签证的所有申请,不管是在澳大利亚或是在海外申请,必须由他们的伴侣担保。
担保人必须是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者符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担保人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并且,在一定的时间内,申请人的担保申请数目是有限的。
申请人要通过两个步骤,但只需要一份申请。同一份申请即可以同时申请临时和永久签证。申请人一经获得签证的批准,首先会被颁发临时签证;两年之后再通过必要审查程序,申请人会再被颁发永久签证。
未婚夫(妻)签证
居住在海外,希望同他们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未婚夫(妻)结婚的人可以申请预计婚姻签证。要求之一是双方必须见过面,并互相了解。成功的申请会得到从签发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的临时签证。
如果获得批准,他们必须到达澳大利亚,同他们的担保人结婚。然后在这段时间内申请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如果所有的条件都能够满足,申请人将获得配偶临时签证,如果夫妻关系持续了两年,将获得配偶永久居留签证。
澳大利亚学生临时居留结婚
对于那些已经以临时签证身份在澳大利亚居留的未婚夫(妻),如果在允许居留期间双方结婚了,可以在澳大利亚申请配偶签证,但要受到详细审查。此签证对于那些已持有学生签证并且决定与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的学生有利。此签证的申请人需遵守及服从其护照内现有学生签证的所有条款和限制直到配偶签证申请获得批准。
失业或领退休金担保人的配偶签证申请
即使是失业或领取退休金的担保人,仍然具有担保资格。移民条例没有指定担保人要有最低水平的收入或住宿的最基本条件。
移民局的官员会更加注重评估担保人在签证批准后的第一个两年内,对其配偶的资助能力(及担保人的配偶可能依赖担保人的程度)。担保人家庭成员对担保人的支持可以帮助签证官员决定是否批准担保人的签证申请。(例如,担保人夫妇是否会和担保人的父母同住等)
同居配偶及独立伴侣
在大多数的案例看来,同居配偶或独立伴侣都在他们提交配偶签证申请之前就已经一起生活长达12个月或以上。但是如果他们在一些迫不得已及需要被体恤的情况下,例如同居配偶有抚养子女,或者独立伴侣在申请人本国内同居被视为非法,他们的案例或会被准许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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