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朋友对新入籍有困惑,觉得有必要把政策归纳一下,弄个比较容易的算法,一方面自己也在做这方面的打算。大家互相可以讨论一下,如果我有理解错误也可以及时发现。
申请前4年待在澳洲
4年里需要持有有效签证
申请前12个月必须是PR
回国
申请前4年离开澳洲的时间总计不能超过12个月(才符合待满澳洲4年的条件)
在(1)(a)的定义中,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把申请人(在4年内)离开澳洲的时间也算做居住在澳洲。
在申请前的12个月里,总计离开澳洲的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因为在(1)(c)中4年里总计离开澳洲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假设你在申请前的12个月离开了澳洲X天(X<=90),那么在头3年里总计离开澳洲时间不能超过365-X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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