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从台湾地区来大陆的台湾居民。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无。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所在地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
(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十四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须交验居住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入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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