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审批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台湾居民因私事前往港澳地区
二、办理材料
贴有申请人和在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申请事由填写澳门“超龄子女”,申请人在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须在港澳关系人姓名栏签署姓名。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澳门定居(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该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人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出具。
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化州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自行向茂名市公安局化州市局部门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前往港澳通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茂名市公安局化州市局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茂名市公安局化州市局部门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前往港澳通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茂名市公安局化州市局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化州市中山路一号
五、办理时限
6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化州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二?新版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仍按现行收费标准每证50元收取。
八、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
(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十四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须交验居住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入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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