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港澳台居民2、港澳台居民所持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坏或过期。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如实填写
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的有关证件
说明本人情况,证件遗失或损坏经过,或证件过期原因,证件名称及号码等详细情况。
真实合法,并提交复印件;住酒店的,需提交酒店出具的登记表,住居民家中,提交辖区派出所出具的登记表。
真实合法。
如有
1、提交与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对应的照片3张。2、台湾居民需要提交本项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信宜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信宜市公安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信宜市公安局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信宜市公安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信宜市公安局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信宜市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
五、办理时限
2(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信宜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附件3?20(一次有效)
3入出境通行证每证50(二次有效)
100(多次有效)
9?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
八、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
(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十四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须交验居住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入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给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入出境通行证:
(一)被认为有可能进行抢劫、盗窃、贩毒等犯罪活动的;
(二)编造情况,提交假证明的;
(三)精神病患者。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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