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父母探望子女类港澳探亲再次签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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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父母探望子女类港澳探亲再次签注

事项编码:34040000GA-XK-CRJ0015

  警种:

  出入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行使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受理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配偶、子女。申请材料:

  1.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纸质1份,距上一次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未满一年的免提交)

  2.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制证-办结。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多次有效签注100元。办理部门:出入境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北门出入境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554-6611258监督电话:0551-62801123,628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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