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淮南市父母探望子女类港澳探亲再次签注相关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事项名称:父母探望子女类港澳探亲再次签注
事项编码:34040000GA-XK-CRJ0015
警种:
出入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行使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受理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配偶、子女。申请材料:
1.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纸质1份,距上一次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未满一年的免提交)
2.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制证-办结。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多次有效签注100元。办理部门:出入境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北门出入境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554-6611258监督电话:0551-62801123,628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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