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济南市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须提交的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商务单位登记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
(2)交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属减免税企业的,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
(5)提交单位印章及负责人签名式样;
(6)交验专门代办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工作证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7)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商务单位登记备案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提交商务单位自申请登记备案之日起,此前为拟申请备案人员缴纳的连续一年(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可以免交;受聘于商务单位的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等不能提交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效验一年<含>以上与商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提交商务单位工资发放证明);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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