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汕头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汕头港澳通行旅游签注办理条件
个人旅游
1.拥有汕头市户籍。
2.赴港澳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团队旅游
1.拥有汕头市户籍。
2.已向有资格组团赴港澳旅游的旅行社报名参团。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广东省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的港澳通行证类型皆为个人旅游签注。
汕头港澳通行商务签注办理条件
1.受汕头市内企业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工作人员。
2.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的汕头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的汕头市民。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汕头港澳通行探亲签注办理条件
汕头户籍居民,持有合法有效居住证的人员,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申请人的子女符合以下条件,可随同申请人申请相同的探亲签注:(一)申请人的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子女不予单独申请;(二)申请人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同申请;(三)申请人子女未满十八周岁。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或三个月多次签注。探望兄弟姐妹,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签注。与香港澳门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或者六十周岁(含)以上申请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澳门探亲签注。
汕头港澳通行逗留签注办理条件
1.拥有汕头市户籍。
2.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的人员及家属。
3.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人员及家属。
4.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培训的人员及家属。
5.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居留的人员及家属。
6.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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