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南宁市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注意事项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仅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在赴港澳前需持相应材料,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到广西区内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签注。
2、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本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4、在港澳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5、不在签注有效期内领取证件的,签注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