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山电子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条件
自2014年5月20日起,中山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新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条件与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同。
个人旅游
1.拥有中山市户籍。
2.赴港澳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团队旅游
1.拥有中山市户籍。
2.已向有资格组团赴港澳旅游的旅行社报名参团。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广东省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的港澳通行证类型皆为个人旅游签注。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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