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肥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个人游签注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行使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函[1986]178号)
受理条件:经批准开办赴香港或者澳门个人旅游地区常住居民。
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交验军官证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意见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签发→制证→发证
法定期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单独签注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单独签注市5个工作日、县8个工作日
收费规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1.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本
2.1次签注20元/枚
3.2次签注40元/枚
4.多次签注100元/枚
办理部门:合肥出入境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大厅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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