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孝感港澳通行证换发、遗失重新申请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二.办理类型和条件
(一)换发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二)重新申请
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基本程序
页满换发:市属单位人员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属单位及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县级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持就业、就业者家属或学习签注在港期间需换发通行证或签注的,也可向湖北省公安厅深圳或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提出申请。
损坏、涂改换发及遗失重新申请: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3张;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详见办理各类签注服务指南)
4.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意见。
5.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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