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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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包头市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单位名称:包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事项名称:往来港澳通行证

3、设定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

4、申请范围

探亲(T签注):探望在港澳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团队旅游(L签注):参加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组团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旅游。

逗留(D签注):经港澳有关部门批准赴港澳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

商务(S签注):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

其他(Q签注):赴港澳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或已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5、办理材料

申请人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贴有符合办证标准的照片。

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办证现场提出申请,接受面见询问,并采集现场人像、指纹。

除团队旅游类事由外,均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6、办理流程:填表、人像采集、受理、缴费

7、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8、责任部门:包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9、收费情况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

一次签注20元

二次签注40元

三个月多次或一年多次签注100元

加急办理证件不收急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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