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泉州电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自2014年9月15日起,泉州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新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条件与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同。
电子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办理条件:
1、拥有泉州市户籍。
2、直系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
3、已受理夫妻团聚类赴港定居申请的泉州市居民。(配偶定居香港)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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