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地区旅游或者是学习的,都必须要办理通行证,如果逗留的时间比较长的,还应该办理长期签注信息,那么所办理的条款又有哪些规定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一、杭州澳门逗留签注办理有哪些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杭州澳门逗留签注办理限制条件
(一)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杭州地区办理澳门逗留签注的时候,是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的,办理签注时会依据不同的签注类型提供不同的费用,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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