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哪个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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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地区是要求提供通行证才可以正常的停留的,所以在这三个地区停留的时候,一定要先办理好通行证才可以的,那么嘉兴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哪个机构办理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嘉兴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办理机构

受理机构:嘉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具体地址:

嘉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越秀南路277号)一楼5、6、7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夏季: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3-82719100

二、嘉兴往来港澳通行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嘉兴地区办理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办理的地点是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的时候,要注意办理的时间问题,当地工作机构不会在周末这段时间接受业务,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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