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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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对于逗留人员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大家需要持有逗留签注,才可以在香港进行短暂的逗留。那么大家知道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首页和本人页)

5、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再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的,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在澳就业期间,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内地居民在澳就业身份证明”。

8、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9、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须提交商务部“备案登记表”或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二、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因为申请的材料比较多,为了大家完成顺利,建议大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一一准备,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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