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地区逗留的人员,如果想要到澳门地区的,这个时候应该办理好通行证,还要办理好签注信息,那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在什么地点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地点
1.厦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一楼1号至11号窗口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 ;
2. 五缘湾赴金游办证中心1号至6号窗口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钟宅路846号五缘湾商业街B区5栋。
二、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条件
经澳门主管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三、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材料
1. 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申请表
2. 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 申请赴澳门地区逗留签注的材料
4. 同意办理赴澳门逗留签注的意见
5. 本省户籍居民的省外户籍配偶、子女、父母证明材料
6. 居住证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证明材料
8. 紧急事由材料
四、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厦门地区要办理逗留澳门地区的签注信息的是在出入境管理部门这个地方申请办理的,在办理的过程中要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还要包括本人的申请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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