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需要办理赴澳门逗留签注的申请人来说,你们只有符合基本的办理条件以后,才可以完成证件申请。那么大家知道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赴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居民。
二、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三、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现场办理,3个工作日内签发;自助机办理,当即可取
费用: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的相关知识,符合赴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居民之一条件就可以完成申请,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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