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护照加急办理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申请范围:
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或签注的,可根据相应事由申请加急办理。
二、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
1、出国(境)治病、探望危重病人,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对方的疾病证明材料;
2、出国(境)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就读证明;
4、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
5、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合理紧急事由。
三、工作时限:
1、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制证;
2、情况特别紧急的视情况特事特办。
四、收费标准:按照所办证件或签注收取费用,加急不另外收费。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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