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海宁护照加注条件及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加注条件
1、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以申请姓名加注。
加注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监护证明(出生证)
4.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6.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7.军官证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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