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市,每年会有公民因公务活动而出国,而更多的扬州市民则是因私需要出国,因私出国的原因是很多的,比如出国旅游、出国探亲等。那么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第一款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二、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户口簿
5、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综合以上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这两部法律对因私出国护照办理都有相应的规定,要按法律要求办理。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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