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办理的护照从类别上来区分,主要是三类护照,一类是外交人员所办理的,叫外交护照,一类是公务人员所办理的,叫公务护照,一般群众所办理的叫普通护照。那么湘潭普通护照办理需要什么前提,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湘潭普通护照办理的前提
1、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所在地在湖南省的居民;
2、确有因私事出国(境),如留学、商务、探亲、旅游等。
3、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证件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相应规定由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二、湘潭普通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综合以上介绍,外交护照、公务护照以及普通护照,他们所办理的条件不一样,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会不一样,每种护照持有人的身份也会不一样。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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