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在什么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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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的最新规定办理个人护照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只要符合一些条件提交资料以后也是一样可以办理的,不用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了,最近也是有一些市民在咨询关于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在什么机构办理,下面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

一、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在什么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接收申请。

二、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三、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办理有什么规定

1、持有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

2、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

3、在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及其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

4、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5、年满六十周岁且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6、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仅可申请换发、补发,不含首次申请)。

以上是小编关于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在什么机构办理的解答,这个办理护照都是在当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携带好需要的材料就可以了,还要同时缴纳工本费的,如果各位有其他问题要咨询欢迎来,专业律师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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