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普通护照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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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境出国的人员是非常多的。出国需要办理的必备证件就是护照,护照可以清楚的表明个人的国籍、个人的相关信息。有了护照才方便大家出国出境。那么在文昌办理普通护照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办理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文昌普通护照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二、文昌普通护照办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三、文昌普通护照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如果大家办理的是普通护照,那么只能够是个人因私需要出国的才能够办理这样的护照,如果大家是公派出国的,就不能够使用普通护照出国。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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