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如果要出境,需要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是我国公民在境外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给予我国公民合法的保障,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开放办理出入境通行证,那么长治出入境通行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呢?长治出入境通行证办理依据?
一、长治出入境通行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长治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长治市城区太行路777号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襄垣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襄垣县开元东街63号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平顺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平顺县青羊镇新华街5街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长子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长子县丹朱镇钟楼路3号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沁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沁县定昌镇胜利路143号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长治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长治县新建路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长治出入境通行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十四条: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人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长治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的机构基本上都是各地市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长治出入境通行证办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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