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我们想要离开大陆或者是出国门的话,都是需要办理入境通行证的,没有这个证件的话证明不了我们是中国人的身份,所以就不可以出行了,在办理通行证的时候需要满足基本的法律条件,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盘锦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机构是什么?
一、盘锦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机构是什么
盘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盘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公安局县政府大街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大洼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湖滨路227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盘锦出入境通行证办理依据
《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二十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由本人向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并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的,可为其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公民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为其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第二十一条,边境地区公民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材料。
非边境地区公民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复印件,以及下列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一)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在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者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所在的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导游证;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盘锦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机构是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此依据里规定了非边境地区公民在申请出入通行证的时候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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