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出国肯定是需要带好护照的,用国内的身份证没有办法,目前护照才是国际通用的身份证明文件,那新余普通护照办理机构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余普通护照办理机构
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272号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二、新余普通护照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护照160元/本,加注20元/项。
三、新余普通护照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新余地区办理普通护照的时候,需要向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办理,办理的地点在上文中已经给出,要注意当地政府接受的时间,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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