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普通护照办理地点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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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普通护照基本上每个人都可以办理,办理了护照以后出国也方便许多,随着护照办理的相关法律完善起来,大家办理普通护照越来越方便了,要知道普通护照的办理有指定的地点,那么盘锦普通护照办理地点在哪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盘锦普通护照办理地点在哪

盘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通讯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二、盘锦普通护照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三、盘锦普通护照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盘锦普通护照办理地点在盘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通讯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办理条件要符合以上的相关规定,办理的材料应该准备齐全。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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