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的证件还是很多的,大多数的情况下是办理护照还有通行证,而且不管是在运城还是在其他地区办理的机构,基本上都是在出入境管理部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运城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机构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二、运城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出入境部门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流程继续往后流转。
3、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证件,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需邮政速递的,证件交由邮政部门送达申请人。
三、运城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出入境通行证。
2、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出入境通行证。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15日内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时候,目前国内只支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这个证件,所以要有这个业务需求的人员,提前一段时间申请,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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