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护照的类型主要有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三种,一般情况下,只是到国外旅游、学习等办理普通护照就可以了,办理护照必须到我国规定的机构才可以,护照在国外可以为我国公民提供保护,那么通辽普通护照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呢?
一、通辽普通护照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扎鲁特旗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路中段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通辽普通护照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三、通辽普通护照办理条件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通辽普通护照一般在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扎鲁特旗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即可,满足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即可,另外温馨提示,办理护照是需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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