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地区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和其他地区一样,也是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手续,但是办理应该满足一定条件,那淄博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淄博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到香港澳门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淄博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人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山东地区办理出境通行证的时候,所涉及到的条件只要是有事项要求到香港澳门地区的都可以办理,这个和办理护照的条件差不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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