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每年持出入境通行证出入边境的人也比较多,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是专门为那些有需要而出入边境地区的人所办理的,它的办理与护照类似。抚州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抚州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抚州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抚州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理的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中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3、现场缴费并领取证件
出入境通行证分为一次有效和多次有效,一次有效仅能使用一次,两者在办理费用上也有区别,多次有效的办理费用要贵一些,办理它之后,可以在边境地区合法的出入了。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大家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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