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是我国公民前往国外的通行凭证,如果我国公民光在国内活动的,是不需要办理普通护照的。如果中国公民因为想要去外国旅游的,或者是出国学习的,就必须要依法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签发手续的。在沈阳市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需要符合哪些受理条件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详细地了解下。
一、辽阳市普通护照签发条件是什么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辽阳市普通护照签发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在沈阳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符合办理该业务的受理条件,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办理该业务,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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