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普通护照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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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国的时候需要有护照才能办理出入境手续,这点大家都知道。但是如何办理护照就是我们要搞清楚的事情,才能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对于护照我们需要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这样在办理的时候更加容易一些,那么具体有什么依据呢?下面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吉安市普通护照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吉安市普通护照首次签发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大家看完之后就能对法律上的依据有一定的了解,才能顺利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在获得了护照之后我们就能顺利办理出入境手续,对于那些想要出国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证件,当然办理时也需要大家准守办理的规定,否则也是无法办理成功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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