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是用于往返两国的通行证,当我国的公民不管是要到国外定居的,还是要到国外学习的,都必须持有普通护照,才能顺利的出国的。所以想要出国的中国公民,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签发手续的。在铁岭市办理签发业务,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铁岭市普通护照签发需要什么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
4.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1份
二、铁岭市普通护照签发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在铁岭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必须提供上面第一项所列出的办理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该业务的工作人员才可受理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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