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如果从事在边境进行旅游,或者从事边境贸易等,都需要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是我国公民在边境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证明我国公民的合法身份,营口市想要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话,是否需要收费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营口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收费吗
15元
二、营口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
第二十四条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十四条 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人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 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
三、营口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适用范围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十四条 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人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 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
营口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需要收取15元,营口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审批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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