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普通护照签发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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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对于想要出国的中国公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不管中国公民是因为什么原因想要出国的,都必须要依法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的。想要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的人员,必须携带相关的材料,才可依法申请办理。在北海办理该业务,需要什么资料?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北海普通护照签发需要什么资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6.未满十六周岁且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监护人的委托说明;

7.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8.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9.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10.公民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换发护照的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补发护照的,还需提交损毁护照;

11.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应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12.外省调控地区人员异地申请普通护照,按户籍所在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北海普通护照签发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在北海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签发业务时,需要申请人提供《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如果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的,需要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的办理材料。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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