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入边境地区时,出示自己的出入境通行证,就可以在边境地区顺利通行,宜春市民当中,如果有需要在边境地区出入的,就要办理这个证件。宜春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需要什么资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宜春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需要的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宜春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办理条件
1、填写完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供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大陆居民赴台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扣毁等情形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的,交验本人身份证和逾期的证件,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的,其监护人出具台湾出生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宜春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出入境通行证适用于在边境地区做生意、搞旅游服务的人员,也适用于港澳同胞来内地后回乡证遗失的情况,符合条件的宜春市民或者是回乡的港澳同胞,都可以去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