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1)船舶证书(国籍证书或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航行签证簿)齐全有效。捕捞渔船还须有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临时从事载客、载货运输时,须向船舶检验部门申请临时检验,并取得有关证书。150总吨以上的油轮、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和主机额定功率300千瓦以上的渔业船舶,应备有油类记录簿。从事倾倒废弃物作业的船舶,应持有国家海洋局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2)按规定配齐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职务证书。(3)舶处于适航状态。各种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施及救生、消防设备按规定配备齐全,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装载合理,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和悬挂船名牌。(4)装运危险物品的船舶,其货物名称和数量应与《船舶装运危险物品准运单》所载相符,并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和预防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5)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或港口管理规章的行为。(6)已交付了承担的费用,或提供了适当的担保。(7)如发生交通事故,按规定办完处理手续。(8)根据天气预报,台风没有超过船舶抗风等级。
二、办理材料
无。
无。
捕捞渔船提供
装运危险物品船提供
企业办理需要加盖行政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根据决定批复船舶进出渔港签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根据决定批复船舶进出渔港签证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
五、办理时限
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阳山县科技和农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六条船舶进出渔港必须遵守渔港管理章程以及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并依照规定办理签证,接受安全检查。渔港内的船舶必须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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