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并且已持有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个人旅游(g)签注可以签发:香港: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市赴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自助申请须知事项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并且已持有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个人旅游(g)签注可以签发:
香港:澳门:
1、3个月一次签注;1、3个月一次签注;
2、3个月二次签注;2、1年一次签注;
3、1年一次签注;
4、1年二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办证时限:
1小时
四、注意事项
1、办理个人旅游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2、办理个人旅游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需在1年以上;
3、如证件有效期不足3个月或通行证签注页即将用完的,无法办理自助申请业务,请到二楼受理台办理申请业务;
4、如自助申请机提示“申请人无法办理自助申请”的,请您到二楼受理台咨询有关事项;
5、如原个人旅游签注依然有效的,再次申请同一前往地个人旅游签注,原同一前往地有效个人旅游签注自动注销作废。
6、如您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持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且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二楼受理台办理申请业务。
五、自助申请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6:00
周五9: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2-24458825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