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美国签证办理条件(宗教工作者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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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南通美国签证办理条件(宗教工作者签证)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宗教工作者包括由著名宗教团体指派主持宗教礼拜仪式并担任其他(通常由宗教神职人员执行)职务的人员,以及从事宗教职业或工作的人员。要申请宗教工作者签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您必须归属于某个宗教派别,并且该教派是受到美国法律承认的非营利性宗教团体。

2、您的宗教派别及其附属机构(如适用)必须属于免税范畴或有免税资格。

3、您必须满足下列标准:

a)在申请宗教工作者签证前,已加入教派两年

(b)计划担任所属教派的牧师,或在合法的非营利性宗教团体(或此类团体的免税附属机构)担任宗教工作

(c)在申请前一年居留在美国境外,并且此前已在教派中供职满五年。

4、我们并不要求您在美国境外拥有无意放弃的住所。但是,您必须证明自己将在合法身份状态结束时离开美国,并且没有特殊情况或证据表明您会在美国滞留不归。

申请批件(Petition)

您受雇的美国宗教团体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USCIS)提交I-129表(非移民短期工作者申请批件)并获得批准。

注意:1、准备雇用申请人的美国宗教团体应尽早提交申请(但不要早于入职时间前6个月),以便留出充分的时间完成审批和后续的签证处理工作。

2、您必须等待I-129、申请批件获批,然后才能在使/领事馆申请签证。申请批件获批之后,申请人的雇主或代理公司将获发I-797表(批准通知),作为申请凭证。签证官在面谈时将通过美国国务院的申请信息管理系统(PIMS)核实申请人的申请批件。

3、申请人在使/领事馆面谈时应出示I-129批件编号以便签证官核实。请注意,申请批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申请人仍有可能因为不符合美国移民法的规定而被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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