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澳其他签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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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珠海港澳其他签证办理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其他签注(Q)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珠海市港澳其他签证办理条件:

(一)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短期培训、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的人员。

(二)持逗留签注在澳门就学及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特别提示:

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本式和卡式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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