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济南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申请条件:
1、济南市户籍居民。
2、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居民,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3、赴台湾团队旅游,应先向省内有资质的组团社报名。我市赴台湾团队旅游组团社有:**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旅游有限公司、**交运集团旅游有限公司。
4、赴台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的,应先申请入台许可。
5、应邀赴台或赴台商务的,应首先取得入台许可和国务院台办或国务院台办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台办“赴台批件”或“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
(2)申请程序:
照相—填表—验表—交表—领回执—缴费—领证。
(3)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属于济南市内七区(历城、历下、天桥、槐荫、市中、高新、长清)范围的公民可就近选择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或五城区(历城、历下、天桥、槐荫、长清)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出国(境)申请。其它县(市)范围公民办理出国(境)业务请到户籍地县(市)出入境接待窗口办理。
(4)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粘贴由质检平台检测合格的照片1张(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附济南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持有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不需粘贴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赴台团队旅游的须交验组团社出具的收费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台探亲、定居、访友等其他私人事务的,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应邀的提交“赴台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商务的提交“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应邀赴台人员除外);
7、已持有有效的《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交验《往来台湾通行证;
8、代办的,提交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应邀赴台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提交省(市)台办出具的代办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0、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①、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的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②、证件内页用完;③、证件损毁。
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说明;
11、持证人证件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遗失或被盗的说明书;
12、公安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5)办证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
1.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6)办证收费:
1、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加注:20元/项
2、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多次签注:100元/项
(7)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1、L----团队旅游。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2、G----个人旅游。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3、Q----其他。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4、T----探亲。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5、D----定居。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6、J----居留。签发3年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7、Y----应邀。签发6个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或根据“赴台批件”的期限和次数签发。
8、F----持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7)办证网点
市局大厅:济南市舜华西路777号
历下大厅:解放东路35号;
槐荫大厅:张庄路188号
天桥大厅:无影山中路98号
历城大厅:山大北路57号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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